
以往好莱坞设计出来的银幕超人,如蜘蛛侠、超人、蝙蝠侠,和前一度上映的钢铁侠,做的都是诛恶锄奸、利国利民的好事,并且都是神秘“现身”,任务完成便消失踪影,带给观众一种神秘的感
觉。
威尔·史密斯饰演的《全民超人》和《钢铁侠》相比,所处的背景和社会现象都很相似,他们都肩负着拯救民众的重担和使命,性格也十分相像。
但《全民超人》的创作组显然想带给观众一个别具一格的超级英雄,于是,史上首个“黑皮肤”超人、一个时常被人称做“混球”的超人就此诞生。
印象中的蜘蛛侠,在拯救人类时可以凭借着蜘蛛网飞檐走壁,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,但他不会像汉考克那样,为了抓捕罪犯而摧毁建筑物;蝙蝠侠是在其清醒的状态下救人,而不像汉考克的酒后飞行,并撞到公路指示牌;超人虽然将内衣外穿,但终究算是个性,不会像汉考克那样,一身嘻哈风,邋邋遢遢,没有一身特定的打扮;更与帅哥钢铁侠追求的名牌西服和一头乌亮的头发截然不同,破夹克配短裤、胡子拉碴的乞丐装扮的汉考克,根本不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。
不过,正是这样的一个超人,人们反而更觉得亲切了。好莱坞的超人影片甚多,各个儿都与常人差距甚远,他们有超强的使命感、无私的爱心、强壮的体魄和非凡的能力,好看是好看,但是看多了终归会腻。
当超人刚刚来到人们面前的时候,吸引人们的是他的超能力,习以为常了之后,人们需要的是一个像汉考克一样的超人。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为,人们吃惯了鱼肉之后,想起了素食,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追求平衡的新创作。